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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务集团债权违约尘埃落定 负债规模持续增加

2018-06-20 20:51:05来源:钱江网-财经互联网专业、高端资讯代表门户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实习记者 吕宇凰 记者 曹驰 上海报道6月20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资管)发布的《光

13家保险机构分别为:中国人寿(认购4.5亿元)、中国平安寿险(认购2.4亿元)、中国平安财险(认购0.6亿元)、新华人寿(认购2亿元)、泰康人寿(认购1亿元)、英大泰和人寿(认购1.5亿元)、英大泰和财险(认购0.5亿元)、中美联合大都会(认购0.5亿元)、工银安盛人寿(认购1亿元)、建信人寿(认购0.5亿元)、太平人寿(认购1亿元)、华泰财产保险 (认购0.5亿元),华泰人寿保险(认购1亿元)。

据了解,光大永明资产于2012年4月11日在北京正式开业,是中国保监会核准的第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

有资料显示,“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7年,投资利率为浮动利率,受益人当前收益率为5.68%。计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利息,分四次偿还本金,营口港务集团分别于首次提款日起投资计划存续满66个月、72个月和78个月后最后一次付息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6月20日)分别偿还全部本金四分之一,并于还本付息日(2019年12月14日)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

此次营口港务“违约风波”涉及到多方。6月14日,营口港务集团核心控股子公司营口港(600317.SH)曾发布公告,称媒体相关报道中涉及与债权人沟通调整债务本金及利息还款计划的当事方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该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公告中还提到,营口港务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偿还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记者从同花顺公布的个股信息看到,近5日内,营口港资金总体呈流出状态,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近5日共流出2680万元。

6月13日,在《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公布的当日,营口港暴跌9.76%,资金流出4624.27万元,而流入仅为2822.86万元。6月19日,营口港股价再创新低(2.24元/股),跌幅9.31%。

业内人士分析,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但市场需求疲软,未来短期内结构调整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长期来看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多的风险因素。

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营口港务集团曾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实际控股人营口市国资委将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发展”)。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营口市国资委变更为港航发展,实际控股人由营口市国资委变更为辽宁省国资委。

同时期,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曾对营口港务集团主体与相关债项进行跟踪评级。综合分析指出,大公对营口港务集团“17营口港CP001”“17营口港CP002”信用等级维持A-1,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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