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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原董事泄露海外收购 前同事紧急贷款50万全仓买进

2018-04-18 14:01:44来源:钱江网-财经互联网专业、高端资讯代表门户

和讯网消息 日前,中国证监会公布对杉杉股份原董事翁惠萍泄露内幕消息的处罚决定。证监会认为,在杉杉股份2016年的海外收购中,翁惠萍将内

杉杉股份原董事泄露海外收购 前同事贷款50万全仓买进

和讯网消息 日前,中国证监会公布对杉杉股份原董事翁惠萍泄露内幕消息的处罚决定。证监会认为,在杉杉股份2016年的海外收购中,翁惠萍将内幕消息泄露给前同事徐康军,后者在知晓内幕消息的当日,急忙向银行贷款50万元全仓买入。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翁惠萍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徐康军违法所得1.56万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

杉杉股份原董事泄露海外收购 前同事贷款50万全仓买进

据处罚决定显示,2016年3月28日,杉杉股份通过野村证券确认智利的上市公司Oro Blanco(在智利圣地亚哥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有意出售其持有的Pampa Calichera(在智利圣地亚哥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Pampa)的股权,杉杉股份拟通过收购Pampa获得全球锂业巨头Sociedad Quimicay Minera (以下简称SQM)约23%的股权。

2016年7月4日,杉杉股份项目组相关人员(翁惠萍等人)前往上海,向杉杉股份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就项目进度进行汇报,郑永刚表示支持,并约定于7月中旬在美国纽约与对方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约谈。

2016年8月19日,杉杉股份向宁波市发改委报告,聘请西盟斯律师事务所负责税务筹划,并于当天发布停牌公告。

2016年8月26日、27日,杉杉股份形成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初步意向,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证监会表示,杉杉股份拟收购Oro Blanco持有的Pampa股权的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最迟不晚于2016年7月4日,公开于2016年8月31日。翁惠萍时任杉杉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是杉杉股份本次收购事项中的主要人员,参与了该事项的筹划、推动、决策建议等一系列工作,属于《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据了解,徐康军与翁惠萍系前同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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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敏感期间,2016年8月17日12点13分、12点41分,翁惠萍两次与徐康军通话(翁惠萍主叫)。徐康军于同日向鄞州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并于当天14点36分转入了其本人工商银行的三方存管账户,14点37分,“徐康军”账户买入“杉杉股份”30000股,买入金额492000元。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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