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原创 > 正文

改建需为独栋或独立空间 政府搭供需对接服务平台

2018-06-15 14:15:07来源:钱江网-财经互联网专业、高端资讯代表门户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 记者上午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根据

相关

集体宿舍不应设在地下室

上午,《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建筑消防安全导则(试行)》发布。《导则》提出,集体宿舍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不应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作为建筑构件。根据《导则》,集体宿舍的居住房间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 厂房、库房等工业建筑改建用于职工集体宿舍,应整栋改建。当集体宿舍与商场、写字楼、酒店等公共建筑合建时,应在水平方向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防火墙上禁止设置门、窗、洞口,并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疏散楼梯。

建筑内部疏散走道、房间之间应采用实体砌块、楼板或其它实体墙进行分隔,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屋面板的底面基层,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改建的集体宿舍不应设置燃气厨房。《导则》还对集体宿舍层数与面积的关系,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公共走道宽度等进行了细化规定。文/记者 陈斯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钱江网-财经互联网专业、高端资讯代表门户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